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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彩票登录2023-01-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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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档预售票房超3亿元!平均票价7年来首降,对上市公司有何影响******

  澎湃新闻记者 秦艺逍

  2023年春节档电影开启预售五天后,预售总票房突破3亿。

  截至1月18日晚22时,2023年春节档新片预售总票房正式突破3亿,《满江红》以预售7998.6万登上新片预售榜第一,《无名》以预售7908万位列第二,《流浪地球2》以预售7162.3万位列第三。

  猫眼专业版统计数据显示,《流浪地球2》的想看人数已破百万达到116.3万人,《满江红》和《无名》的想看人数分别为98.3万人和56.5万人。去年春节档上映影片的最终想看人数为368万人次。截至18日晚22时,今年春节档影片的想看人数为395万人次。

  从大年初一的排片来看,《流浪地球2》首日排片场次10.4万,占比27%;《满江红》首日排片场次9.9万,占比25.7%;《交换人生》和《无名》的首日排片场次占比分别为17.4%和13%。

  截至目前,2023年春节档共有7部影片上映。其中6部影片定档大年初一(1月22日),《中国乒乓之绝地反击》选择延档至大年初三(1月24日)。尽管影片数量较去年春节档的8部略有减少,但今年春节档的影片类型更加丰富,主演阵容也相当强大。

  今年春节档电影平均时长达到130分钟,打破春节档历史记录。影片涵盖科幻、悬疑、谍战、历史、喜剧、动画、运动等类型,主创人员囊括了国内重量级导演、高国民度的“百亿票房”演员、实力派的影帝影后以及当下最火的流量小生,基本能够满足各年龄段观众的多元化观影需求。

  目前来看,张艺谋导演、沈腾和易烊千玺等主演的古装大片《满江红》,程耳导演、梁朝伟和王一博等主演的谍战大片《无名》以及郭帆导演、吴京和刘德华等主演的科幻大片《流浪地球2》在预售票房表现上遥遥领先。

  苏伦导演、雷佳音和张小斐等主演的《交换人生》是往年春节档最受欢迎的合家欢喜剧片。由邓超、孙俪主演的主旋律体育电影《中国乒乓之绝地反击》、成人向动画片《深海》、儿童向动画片《熊出没·伴我“熊芯”》也分别在该类型影片中拥有一定的受众基础。

  除上述国产大片以外,此前已上映的《阿凡达:水之道》《穿靴子的猫2》同样加入了春节档的票房争夺战,分别延长上映周期至2月14日和2月22日。

  春节档全年票房占比提升,平均票价首次下降

  2011年-2022年,春节档总票房保持增长,从3.36亿元增长至60.39亿元,并在2021年达到78.43亿元的档期票房最高记录。受疫情影响,2022年春节档观影总人次出现下滑,从2021年的1.6亿人次降至1.14亿人次。由于全年票房增长承压,春节档票房占比提升趋势明显,春节档占全年票房的比重从2014年的4.93%提升至2022年的20.17%。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不断优化,全国电影市场正在迎来复苏。灯塔专业版数据显示,去年12月以来,全国影院营业率大幅回升,由11月下旬低于40%的营业率,恢复至今年1月中旬的80%以上。中原证券研报指出,考虑疫情期间部分影院已永久关停,可以认为目前国内影院经营端已基本恢复全面营业。

  相较于2022年的“最贵春节档”,今年春节档电影票价有所回落。据灯塔专业版数据,2023年春节档预售平均票价53.7元,相较2022年春节档预售同阶段平均票价56.2元下调了2.5元,也是自2016以来近7年的首次下降(2020年除外)。

  据猫眼专业版统计,今年春节档预售票房中一线城市的平均票价,但一些低线级城市的票价也超出了预期。截至1月16日,预售平均票价最高的城市为北京,高达83.4元。上海以73.9元的票价位列第二。出乎意料的是,泰州市以67.5元的票价排名第三,超过其他一线及新一线城市。

  春节档有望拉动观众需求回升,影视板块受到提振

  由于2023年春节档是疫情政策调整之后的首个大档期,汇聚了各大影视公司近年来倾力投资的头部项目。同时,春节档的票房表现往往也将成为当年电影市场的风向标。

  据记者了解,今年逐鹿春节档的上市影视公司包括中国电影(600977.SH)、光线传媒(300251.SZ)、万达电影(002739.SZ)、博纳影业(001330.SZ)、猫眼娱乐(01896.HK)等。

  作为国内最大的电影制作与发行机构,此次春节档定档的7部影片背后均有中国电影的身影。港股上市公司猫眼娱乐也参与了5部影片的制作发行。《无名》的出品方和发行方均为博纳影业。影院广告行业的分众传媒 、院线行业的万达电影也将受到春节档的提振。

  值得注意的是,光线传媒在今年春节档共有4部相关影片上映,该公司不仅主投发行了《深海》,还参投了《满江红》《交换人生》《中国乒乓之绝地反击》3部影片。

  截至18日收盘,慈文传媒(002343.SZ)涨停,报收7.12元;鼎龙文化(002502.SZ)收涨5.92%,报收3.58元;上海电影(601595.SH)收涨3.14%,报收10.83元;中国电影(600977.SH)收涨3.28%,报收13.55元;光线传媒(300251.SZ)收涨2.88%,报收8.93元;万达电影(002739.SZ)收涨2.48%,报收14.47元;博纳影业(001330.SZ)收涨2.48%,报收12.38元;猫眼娱乐(01896.HK)

  中原证券指出,2022年影院经营不确定性压力大,导致内容方担心票房收益不敢定档或频繁撤档,内容缺失是2022年票房以及观影人次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在2022年疫情多发时段仍有《独行月球》《人生大事》等影片获得较好的票房来看,存在影片内容供给的时段观众需求受影响较小,因此春节档丰富的影片供给有望带动观众需求回升。

  浙商证券认为,防疫优化有望驱动线下消费修复,并提高片方对电影市场的需求预期;进而片方有望释放近年积压的影片,提高市场内容供给;电影供给充足加上防疫政策优化驱动院线经营转暖;消费者能够消费的电影内容增加,带动观影习惯恢复及消费频率提高;进而提高院线、片方的商业回报,鼓励上游更优质的内容产出;驱动行业正向循环。

  申万宏源证券则表示,疫后复苏背景下,2023有望成电影行业困境反转之年。 除多部备受期待的春节档影片外,还有《超能一家人》《平原上的火焰》《维和防暴队》《检察风云》等10多部高关注度影片也处在择机定档上映状态,2023年丰富的优质影片供给有望引爆新一轮的观影热潮。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位影视行业人士表达了对2023年电影市场复苏的希望。一位分析师向记者表示:“后疫情时代观众观影需求仍高,随着国家政策不断改善,疫情影响逐渐减弱,影院供给恢复,在优质且具有高票房号召力的影片带动下,电影行业有望加快复苏并恢复至疫情前水平。”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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