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国家医保谈判落幕 大病用药是重点******
为期4天的2022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1月8日在北京落下帷幕。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对新冠治疗药物谈判情况进行回应:此次进入谈判的新冠治疗药物共3种,其中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辉瑞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Paxlovid)组合包装因报价高未能成功。
相比前两年,参与本次医保谈判的药品数量明显增多。根据国家医保局此前发布的名单,今年通过形式审查的有343种药品,包括目录外新增品种药198个,目录内续约品种药145个。此外,还有多款抗癌药、高值罕见病药物等大病用药参与今年的国家医保谈判。
本次医保谈判规则并无特别变化,药企经过两轮报价,超过医保底价115%会出局,落入范围则继续谈判,最终形成谈判价格。不过,今年国家医保谈判首创的两个新规则——“简易续约”“非独家药品竞价”备受关注。
“简易续约”“非独家药品竞价” 两大新规首次实施
因疫情等缘故,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被推迟到2023年1月5日至8日举行。谈判期间,每天早上8点左右,谈判会场外便聚集了等待入场的医药企业谈判代表,他们背着包,手持装有草稿纸、计算器的文件袋,聚在一起排队签到。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从现场获悉,4天的国家医保谈判期间,每天的侧重点有所不同。首日谈判侧重抗病毒、呼吸类、麻醉类药品;1月6日侧重心血管、骨科及免疫疾病类药品;1月7日的重点集中于罕见病和肿瘤领域,是本次谈判的重点之一;最后一天的谈判则以中成药为主。
通常情况下,每家药企谈判时间在20-30分钟左右。谈判结束后,不少参与谈判的药企代表表示“感觉不错”“压力不大”“降幅在预期之内”,还有药企代表称“国家支持力度很大”。
除了药企代表,谈判会场外还聚集了不少医药行业人士。一位医药行业分析师在现场对记者表示:“今年我尤其关注‘简易续约’的情况。”
“简易续约”是今年医保谈判的新增亮点之一。2022年6月2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谈判药品续约规则》,明确了独家品种简易续约规则。根据规定,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并同时满足独家药品、本协议期基金实际支出未超过基金支出预算(企业预估值,下同)的200%、未来两年的基金支出预算增幅合理等5项条件的药品,可以进行简易续约,续约有效期为两年。
有业内人士分析,“简易续约”有助于简化谈判流程,提高续约效率,缓解行政审批和企业申报的压力。有部分新增适应症的创新药有望不用重新谈判,而是通过“简易续约”规则直接纳入医保。这对于药企而言是一项重要的利好。
一位参与“非独家药品竞价”的药企代表对记者表示,他们的谈判并不算顺利:“大家一直在‘出价’,就看价格能有多低。”
“非独家药品竞价”是本次医保谈判的另一项新规。《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指出,药品通过竞价纳入药品目录的,取各企业报价中的最低者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如企业报价低于医保支付意愿的70%,以医保支付意愿的70%作为该药品的支付标准。这就意味着,如果某一家参与“非独家药品竞价”的药企报价更低,其他药企也会被动以这一低价进入医保。
抗癌药、罕见病药等成为谈判重点
根据国家医保局此前公布的名单,2022国家医保谈判共有343种药品正式通过形式审查,其中包括198种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与145种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辉瑞公司的新冠口服药Paxlovid、上百万元一针的CAR-T类药物、PD-1/PD-L1类抗肿瘤药物、高值罕见病药物等备受关注。
1月8日夜间,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Paxlovid最终因生产企业辉瑞投资有限公司报价高,谈判未能成功。此前,Paxlovid已于2022年2月1日获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北京、上海等地也将Paxlovid纳入临时医保。根据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的所有治疗性药物,包括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散寒化湿颗粒等,医保都将临时性支付到2023年3月31日。
本次谈判在第二天和第三天迎来重头戏,其间参与谈判的企业包括拜耳医药、百洋医药、西安杨森、扬子江药业、海融医药、济川药业、百济神州、先声药业、君实生物等。国家医保局此前公布的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显示,这些企业参与谈判的药品涉及多款抗癌药,以及部分罕见病高值药物。
本次参与国家医保谈判的还有19款罕见病用药,包括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SMA)、Castleman病、法布雷病、戈谢病、多发性硬化等罕见病的药品。例如,罗氏制药的SMA药物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参加了去年的国家医保谈判,但最终未能成功。山东省药械采购平台显示,此前罗氏制药已将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的价格从6.38万/支降至1.45万/支。
自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通过谈判将19种罕见病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平均降幅达52.6%。2021年医保谈判中,渤健公司研发生产的SMA治疗药物诺西那生钠注射液从70万/针降至3.3万/针,当时国家医保局谈判代表张劲妮的发言“每一个小群体都不该被放弃”感动了很多人。
本报北京1月8日电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裴思童 刘胤衡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②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 做好乡村人才振兴文章******
作者:朱宁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本土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重点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育好用好乡土人才;要引进一批人才,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让其留得下、能创业”。
关于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擘画了五个振兴,其中人才振兴非常关键。人才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动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全方位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乡村人才培养和引进的主要成效
乡村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是一项系统工程,近年来,有关部门在乡村人才培养、引进以及配套政策等方面推出了系列举措,为全面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人才培养提升本土人才能力素质。通过相继推出的针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本土人才的培训计划、项目、行动等,为乡村本土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平台。
具有代表性的有: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计划重点遴选了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等作为培训对象,提升了各类人才的乡村治理能力和脱贫致富带动能力,截至2021年,累计举办示范培训班1800余期,培训18万余人;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突出政治引领,提升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等能力,对基层组织负责人开展轮训;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着力提高带头人的能力素质,自2022年起每年为每个县培育10名左右“头雁”,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
人才引进为乡村人才队伍注入活力。通过不断加强乡村人才引进力度,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超过了1100万人。各级政府部门为入乡人才提供了多种政策支持。一是给予就业创业扶持,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培训补贴、以工代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二是优化农村创业环境,国务院以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政税收、创业补贴、金融保险、用地用电、人才保障、创业服务、园区建设等扶持政策,明确各地要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从事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的支持,帮助各类人才返乡入乡投资兴业。三是做好规划引领。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做好顶层设计,明确提出“健全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引导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兴乡。
优化环境改善乡村人才工作与生活条件。通过不断优化提升创业就业环境,为乡村人才提供精准化的工作与生活条件支持。制定税费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企业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以及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减免政策。利用中华农业英才奖、全国农业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以及全国十佳农民等评选表彰,提升了乡村人才干事创业、奋发作为的积极性。利用“银保担”合作、供应链金融、设立绿色通道等方式,为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以及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政策,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了乡村人才的生活环境。
二、乡村人才培养和引进待化解的难题
目前来看,乡村人才培养和引进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急需解决:一是人才结构不优。从乡村人才个体特征看,年龄偏老、学历和职称偏低。从乡村人才分布情况看,多集中在经济较强、交通便利的乡村,偏远乡村人才相对较少。二是人才吸引力不强。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不足,人才成长空间小、待遇低,医疗、教育、交通等方面条件相对落后,难与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相比,乡村对人才的吸引力、吸附力不够,造成外地人才引不进、本地人才留不住。三是人才扶持仍不够。在乡村人才培训及基地建设方面资金投入不足,且乡村人才发展所需的扶持政策、激励保障政策力度仍然不够,影响了引进人才和留住人才,也影响了乡村人才示范引领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创新人才政策,开创人才振兴新局面
针对乡村人才发展难题,需要在目前政策的基础上,持续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以及扶持激励保障政策,进一步激励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的广阔天地担使命显身手,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做好“育引留用”文章,切实开创乡村人才振兴新局面。
创新培养政策,“育得出”人才。乡村振兴对人才的需求明显增加,需要持续加强乡村人才培养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一批高素质、高质量乡村人才。切实提高全面性,乡村人才类型多、涵盖广,要细分人才类别,坚持分类施策,全面提升乡村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带动能力。
切实提高针对性,找准人才培养的关键点和主攻方向,建立健全符合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律和发展特点的培养体制机制,瞄准抓数量、抓质量、抓多样,综合采取短期培训、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持续提升等多种培养方式。切实提高系统性,中央层面加大对乡村人才培养重大工程统筹设计力度,各省负责组织实施人才培养重大工程,并量身定制本省乡村人才培训计划和方案。市县层面负责乡村人才推荐、参训选调、日常跟踪服务、支持扶持政策落实等工作。
创新引进政策,“引得来”人才。乡村人才振兴不仅要依靠本土人才,而且还要有引进人才的补充,重点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鼓励城市人才下乡服务,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等引才计划、行动等,出台适应农村发展、农村特色的引才政策,提供符合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良好的生活条件,在人才子女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提供保障,建立政府引导、基层组织与企业等主体参与的乡村人才引进机制,吸引各类优秀人才下沉服务乡村、干事创业。
创新扶持激励保障政策,“留得住”人才。建立产业政策与人才政策统筹谋划机制,坚持管产业与管人才并重,探索在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中设定一定比例人才发展资金,将项目带动人才发展情况列入项目验收考核指标,将产业的政策、项目、资金与人才政策一起研究、一并实施,为人才在乡村干事创业提供培训、项目、资金、金融、园区、物流、土地等系统性支持服务。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开展优秀人才评选、职业技能竞赛等典型选树活动,激发下乡返乡人才留在乡村发展的动力。为人才打破乡村与城市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壁垒,在医疗、子女入学、档案托管、证件申请等方面实施最优惠政策,提供“一站式”服务,构建有利于人才在乡村发展的保障体系。
创新使用政策,“用得好”人才。打破身份、体制和编制等限制,专门制定乡村人才职务晋升、职业资格认定、职业等级评定以及职称审定等措施,并赋予相应的待遇,为优秀乡村人才提供更宽广的晋升渠道和发展空间。鼓励乡村人才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发展创业联盟、新型职业农民协会、高素质农民协会等合作共赢平台,推动实现乡村人才之间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引导平台发挥帮助农民、服务农民、富裕农民的作用,同时,对合作共赢平台开展联农带农富农进行监督评价,提升规范发展水平。
(本文是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乡村治理与发展团队”(10-IAED-06-2023)的阶段性成果)